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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就没有失职渎职了吗,比如,一国有集团,因为他的过错造成了群众的重大经济损失,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征地补偿 2017-01-22 09: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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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因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只是一般的轻微过失,用人单位损失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要看相关人员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 这个是要找纪委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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