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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骑电动车带我,把别人撞了,进了医院,骑电动车的也就是我朋友,恐吓我还说什么如果不给钱就把我活埋了,让我赔付一万的医疗费,我当时只有一千元给了他最后让我写欠条,我是这样写的,。写欠条的时候有证人。欠条欠9000元,每月十五号还钱,还完后各不相欠。某年某月某日。我个人的签字。他这算不算敲诈,我写的欠条法律认可么。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16 04: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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