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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对方签收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文书。一直未支付判决书判决的诉讼费和抚养费,我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谢谢。

离婚 2019-06-08 15: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执行。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判决后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判决后生效后两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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