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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青龙人,小嫁给抚宁,我第二次组合家庭,当时协议离婚,我儿子我没能力抚养,现在离婚五年了,我想要回我儿子抚养权。他爸不给,孩子愿意跟我。请问我要怎么办,我想让他出抚养费。现在孩子十二周岁了。

其他 2016-04-17 15: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具体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本案中看是否符合以上规定, 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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