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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有对双胞胎女孩,但是离婚时协议是两个人一人一个,因为孩子小所以离婚时要求我多带一年,可是一年半后给她打电话让她将孩子带走,她以自己没有抚养孩子能力为借口拒绝带走,并且说以后孩子大了,她有能力了再回来带;我去法院起诉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然后法官给她打电话说明情况后她直接挂电话,以后再打电话听到这个事情就挂!现在法官通知我说没法开庭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请问我现在需要怎么办????另外我去她所在地的村委开证明,人家直接就不管.........

离婚 2016-04-18 13: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邮寄送达,去当地派出所调取对方户籍证明,也可以变更请求,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公安机关必须给落户,否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为60天。
    【追问】法官说公告送达必须所在村委开具证明,问题是人家村委不管,让自己想办法…
    【回答】公告送达到被告的户籍地就可以,我建议你请个律师吧,有时候法官实在故意刁难。
  • 你好,送达到户籍所在地。
    【追问】法官说不能送达户籍,必须送到本人手机……
    【回答】你好,可以与法官沟通,公告送达。
  • 让法院往她户籍地送达,如果送达不到,让法院公告送达吧
    【追问】法官说不能送达户籍,必须送到本人手机……
    【回答】建议法官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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