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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份,坐单位的班车,他说这个座位是他的,我上车时座位上又没人。于是我与几个人发生争执,动起手来,互相打了,但对方人多,我只有一个,我的头打破了,后来我去做了鉴定,为轻微伤,于是状告他们,第一次打官司,判决拘留他10天,并有民事赔偿,把他拘留10天了,但至今不见赔偿;昨天接到法院传票,对方又把我告了,还是同一件事,在起诉书中,对方却称,我这边人多,他只有一个(与事实不符),并造成他伤害,同时指出派出所有逼供行为。我想问一下,他的起诉书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是否有效,如果能够找到那天的车内监控,是否有用?还有再开庭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胜算有多少?谢谢!

刑事辩护 2020-07-20 2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案不二审,这个案法院都不应该立。
  • 3、对国家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和轻微伤一样可以适用调解,如调解不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对于没有向公安机关控告的轻伤害案件,受害者需及时向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取得书面证据,必要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受害人要保存好伤害后的物证(含照片、诊断证明、出住院单据、车旅费票证等)以备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自诉时之用。并申请有关司法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伤害情况进行鉴定,即取得轻伤害《法医鉴定》。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被非法拘留后起诉时效多长?
    1、被非法拘留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六个月内提出;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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