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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与北京某家中介签了合同,房租2300每月,三个月一付,第二次付款提前一个月,也就是我的交费时间为9月1日,11月1日,2月1日,5月1日。 之前负责我房子的中介工作人员(小张)跟我说该交房租时会提醒我,而且他确实提醒了,我也从没晚交过房租。 今年1月底过春节回家后想起房租的事,于1月30号询问小张房租的事却无人回应,我以为是还不该交,而我当时身上没有合同,也记不清到底改哪天交。就没太当回事。 春节回北京后,见到中介的人,得知小张已经离开公司,我还问到以后房租的事联系谁,那个工作人员也没当回事就说房子分给谁管还不知道呢,等消息吧。 上个星期中介给我打了两次电话,由于我当时在忙没接到,后来打过去问什么事情是不是交房租的事,电话那边说不知道谁打给我的,再说吧。 所以我是一直在等待中介给我通知交房租,也随时可以交房租,但却没有交。今天接到中介电话说要我明天交29天的滞纳金,共计2900元。(合同上写了逾期一天100)可我接受不了。觉得中介自身也有责任。 请问我能否起诉他们?按照这种情况,我到底该不该给滞纳金? 谢谢您!

其他 2011-02-28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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