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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说把房子给孙子,叔叔姑姑,作证,老人的姑娘说不要,老人临死前五天和最后一天老人的姑娘让老人留遗言说房子她不要,老人说给孙子,姑娘同意,没反对,老人去世,他姑娘反悔要上法院要房子一半,请问我怎么让把损失降到最小。给您添麻烦了

离婚 2016-04-24 16: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没有书面遗嘱的房子法定继承,继承人平分,配偶、子女父母
  • 需要看证据情况,老人去世前是否留有遗嘱
  • 您好,首先需看老人生前有无书面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房产可以归孙子;如老人未留有书面遗嘱,向您说的,是口头承诺房产给孙子,那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可能还是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建议您详细说明。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
  • 如果留有遗嘱,按照遗嘱来,没有遗嘱,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 老人去世前是否留有遗嘱,需要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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