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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9月经亲戚介绍给某水泥厂供应水渣,从9月8日开始到9月22日共供应三千多吨水渣合计货款202000.16元。该厂也与2015年10月8日以我名字开出收据,此后我亲戚把我的收据凭证洗衣服时洗了。请问我怎么才能讨回我的货款

行政诉讼 2016-04-20 11: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找单位财务再对账,补开收据
    【追问】我在2015年9月经亲戚介绍给某水泥厂供应水渣,从9月8日开始到9月22日共供应三千多吨水渣合计货款202000.16元。该厂也与2015年10月8日以我名字开出收据,此后我亲戚把我的收据凭证洗衣服时洗了。后在亲戚一再追讨下春节前水泥厂给开具了一张38万的房屋票据,也就是说用房屋抵债。房屋自行处理后,随后交厂里18万。可春节后亲戚无缘无故和我闹了矛盾,当时开的房屋票据又在亲戚手里,票据也不是用我的名字开的。因为这件事搞的我家庭毁了,我现在居无定所,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追回我的货款,跪求帮助
    【回答】你好,找厂里协商要费用、亲戚协商要票据,注意保存录音证据。如需律师帮助,电话联系。
  • 水泥厂财务上应该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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