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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公安机关没有告知家人,也没有询问家人联系方式,被处罚人进拘留所五小时过后公安机关才告知家人的,算合法吗?

行政诉讼 2022-10-18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机关在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后,并不需要通知单位,但被处罚人可以立即通知单位。法律仅规定如果行为人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机关需要及时通知其家属和被侵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 行政拘留仅凭口头通知是无效的,必须在之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处罚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二日内交付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没有告知的,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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