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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请问你,我老公在外打工一直不回家有5年了,家里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回来,从来也不打电话给我,我现在要找他和我离婚,他要我给他5万块钱,我们到县城里有一套我和我弟弟一起买的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他出了5万块钱,现在女儿上大学他就是上学的时候每个月给1000元的生活费,其他的不管,在女儿上初中以来一直是这样,请问他要我给5万块钱有不有理.望快快答复,谢谢!!

诉讼 2011-03-10 09: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你们离婚分割财产时,他不要房产,要你给他5万元钱,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他出了5万块钱”,即使他没有出钱,毕竟你们有共同财产,他也是可以要求分割的,至于你认为你有不给他分割财产的理由,只要能得到法院支持,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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