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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种土地为由,在银行办理五户联保贷款后(每户20万元),其中一名借款人贷款后外逃,不知去向,目前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联保户承担联保责任,但是这五户是在申请贷款后予以出具土地承包合同的友谊农场二分场某连队随意安排的,五人互不认识,而且这五个人实际上在连队也没有种地,出具租地合同都是假的,分场连队和银行经办人都得到了贷款利息之外的好处费,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参与联保的其他四人可否对分场连队甚至银行提起诉讼。请于解疑,十分感谢!

刑事辩护 2016-05-16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可通过诉讼解决
  • 您好 建议您起诉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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