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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因工摔伤造成内出血,医院在手术取淤血时还割了脾脏,可是未告知家属,是后来自己打比超时发现的,我的问题是:第一,院方有责任吗?第二,能定几级伤残?

其他 2009-01-14 23: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医院未告知患者或其亲属是不妥当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工伤本身受伤与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是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工伤,要申请认定;二是医疗事故,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要看是医疗事故引起的还是工伤造成到切除
  • 要看你问的是工伤还是医疗事故了。具体的伤残等级要依据鉴定结论来确定,医疗事故也需要作鉴定。
  • 割内脏器官医院未告知家属是违法的,是医疗事故。同时也是工伤事故,建议先从医疗事故角度处理。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在事发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企业未申请,工伤当事在一年内申请认定。然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事故属人身损害事故,又按照人身损害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然后再打医疗损害纠纷赔偿。具体鉴定为几级只能由鉴定机构说了算,而不是律师说了算。如果感兴趣可过来协商,费用与成都的差不多吧。
  • 两个纠纷:一个是工伤;另一个是医疗事故.具体要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建议你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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