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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在学校里但是是放学时间一开始和别的小朋友一共六个人玩后来不玩了在一边等车让别的两个小孩抱着一个小孩踢另一个被踢得孩子就趴到了我家孩子身上我家还子现在在医院住院如果要是通过法律的话我家孩子有责任吗令五家的孩子有责任吗如果要是通过法律的话他能都需要赔偿吗都需要赔偿什么费用啊麻烦了谢谢

其他 2016-04-21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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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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