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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共同申请的两限房,房子是用他的北京户口申请的(我是外地户口),户主也是他的名字。首付各一半,余下房贷共同负担。现在如果离婚的话,1.我能分到房子吗?2.如果分到了一半的房产,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他如果私自把房子卖了,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那一半房产?

离婚 2011-03-01 13: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们协商如果他愿意把房子给你也可以,但房屋不到能上市交易的时间是无法过户的,对方也不可能交易给别人,但如果经交易过户给其他人你只能向对方追要卖房款。
  •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支付给对方一半的折价款。可对该房进行异议登记,以防男方私自将房卖掉,然后申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
  •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房子卖了就分房款
  • 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得房子的一半。男方私自处分房屋的,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您好,属于共同财产,到时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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