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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我的门诊挂号给别人开单子,造成了我拿错了结果,医生误诊断我得了大病,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医院么,能要求精神赔偿么

其他 2019-03-23 17: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给您造成伤害?如果只是误诊而已,建议和对方协商赔偿,法律上很难认定是精神损失
  • 请问具体是否对您造成了具体的伤害?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才可以主张的
  • 您好!如果误诊导致您多花费了医疗费的话是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的。
  • 不能起诉医生,只能起诉医生所在的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为医生属于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 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 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病情和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 您好,精神赔偿可以和对方协商。现在医院是个什么态度?不愿意赔偿您吗、
  • 您好!如果医院误诊确实给您造成损失,您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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