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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商场家电组与乙洗衣厂于2009年7月20日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洗衣机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家电组自行提货,签订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家电组请丙电视机厂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但没有约定担保范围。2009年8月1日,家电组派人到洗衣厂提货,货车行至中途与另一货车相撞翻到沟里,致洗衣机全破摔坏。3个月后,乙洗衣机厂向甲商场催要货款,但甲商场拒付货款。原来,甲商场实行承包制,规定其下属的各个班组可以使用甲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甲商场概不负责,甲商场以此为由为拒付货款。问题(1)乙洗衣机厂的损失由谁承担?(2)丙电视机厂的担保范围应是什么?

其他 2016-04-22 14: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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