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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没有结婚多久,她就不准备过了,我提出退还彩礼请,这个可以吗,我们没有领结婚证

离婚 2016-04-27 17: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问题你们没有领证的不愿继续过下去了,彩礼是可以退的,你们可以先协商看,协商,没有结果伙食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带法院要求返还彩礼,但是起诉到法院你就需要证明这笔钱是彩礼而不是你对对方的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追问】如果她不还,说是没有钱,法律通知她不来我该怎么办
  •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退还彩礼的案件因风俗习惯问题,一般不会要求对方打收条等原因而缺乏证据,需要律师指导你搜集证据,为案件胜诉做足准备。 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要求退还的。
  •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
  • 你好,未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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