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7年9月入职,现合同到期,未提前30天告知不再续签,如何补偿,需要分段计算补偿金吗

其他 2016-04-25 17: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新劳动法裁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去年年终奖在内)除以12得到一个月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
  • 您好,先协商解决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
  • 每工作一年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如果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只能从08年计算支付补偿金,并且如果没有提前30日通知,可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 每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 您好,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没有提前通知,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