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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大街上摆小摊,甲方欺负一方,想把一方赶走。甲方就找茬首先辱骂一方并先动手打乙方。后来双方都造成轻伤,并且都到医院住院。请问这样的民事纠纷派出所在处理医药费上怎么划定。

刑事辩护 2020-05-20 23: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安不划分或者划分不公,应该通过法院来划分。
  • 根据各自过错分担损失。
  •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雇员在工作中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可以要求雇主出医药费。
    法条依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陪衬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医药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之一,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出相应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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