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湖北省,天门市皂市镇一名普通门窗制作当事人,就在2014年给皂市镇新城制作不锈钢楼梯扶手,和空调护栏,,经甲乙双方筌定合同,同意其观点下,双方各备份合同一份,受法律保护依据才施工完成,也经各级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当时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完工验收合格给我百分之玖拾伍结帐,但要全部添支,我也同意,但完工后验收全部合格付款4万元,就连材料费都没付到,一至到今天未付,要了快4年了,想通过法律给我这各约式者办助,谢谢网站平台支持。

刑事辩护 2016-04-29 15: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