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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成都某工厂上班期间,被工厂机器压伤大拇指,事发以后老板开车将我爸爸送往医院治疗,治疗一个星期期间,由我妈妈照顾护理,工厂老板给了1500生活费,出院后,妈妈将剩余没用完的700元返还给工厂老板,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由工厂老板垫付,16000左右,爸爸在家修养三个月期间,工厂第一个月给爸爸1500停工留薪费用,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都是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个月从中扣除了300元的社保费用。爸爸的手指评定为九级残疾,工厂申报爸爸的工资是2400元左右,最后爸爸银行卡到账的金额是23000元左右,现在用人单位要求爸爸把之前工厂垫付的医疗费用退1万元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银行账户里面收到了一笔6000多元的保险赔付金,因为住院花了16000多,所以要求爸爸把剩余的一万元退给他们),我们应该退吗?用人单位为爸爸购买了保险

其他 2016-05-01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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