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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家抢了,公安部门确先以内部经济纠纷为由给我出据不予立案说明,一年后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给我出据不予立案通知书。抢了我的东西,损坏我的物品,强行控制我人身自由,这还构不成犯罪么

离婚 2016-05-02 22: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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