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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朋友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三年多了,一直在家乡金华工作,前两天公司领导 要求他去另一个城市工作,原因是那个城市的工作人员辞职了。但是我朋友一直 以来工作都很认真,取得了客户的信任,业绩也很好。由于家乡有亲人,有朋友 ,而且有归属感,他不想调动。公司领导却说工作满三年是一定要调动的,更有 言辞表明,你不调动就走人。 2、朋友的劳动合同上一条注明:“因工作需要或考虑乙方职业发展的需要,甲方 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岗位,乙方应配合。如果乙方对调动有异议,自 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自调动之日起一个月后本合同得以解除。” 3、现在我朋友死活也不同意调动,但这种情况不是被迫辞职吗?我想问,合同上 那句“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自调动之日起一个月后本合同得以解除”是以 怎样的方式解除?是公司辞退吗?反正我朋友是不会主动辞职的。 4、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我朋友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仲裁 2017-09-13 04: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满足一定条件的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这方没有过错的,没到合同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劳动者能拿到赔偿吗?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双方有约定赔偿的按照约定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确定赔偿,是解决双方纠纷最节省时间精力的,因此,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赔偿就按照约定的办。   二、提前告知的应付一个月工资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有以上三种情形的,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理由解除的二倍补偿   用人单位实际违反劳动法的规定,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劳动法规中的被迫“辞职”,准确的讲,是被迫解除合同。因为辞职,按新华字典解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属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辞去所任职务,没有被迫之说。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其中属于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事先采用书面告知(不应使用“辞职”字眼,按新华字典解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或通知形式;属于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事先告知或通知。
  • 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需要支付你朋友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上一条注明:“因工作需要或考虑乙方职业发展的需要,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岗位,乙方应配合。如果乙方对调动有异议,自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自调动之日起一个月后本合同得以解除。” ——以上合同不是已经约定很清楚吗? 以上约定属于约定解除,可以主张解约补偿金,每年一个月工资!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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