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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问题:我在深圳市上班,每天上班10小时,每周上六天班,应发工资3750元,没迟到旷工。公司设置打考核分,结果这个月打了85分,就是只能拿到应发工资的85%,这合法吗!

离婚 2016-05-05 2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需要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的具体约定。如果底薪加上加班费的实际金额高于3750的85%,公司的行为就是不违法的;如果低于,则属于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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