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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中介签了居间协议,并和卖方签了合同,但没有给定金,只给卖方打了一个欠条.现在不想买了,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其他 2011-03-06 13: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仅签订了定金合同还是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则你们买卖的法律关系已经成立,你单方不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是什么违约责任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判定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的行为违约,要承担相应责任。居间服务费无权要求返还。
  • 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看你们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 承担违约责任。
  • 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合同上约定了定金罚则,即“卖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买方违约的不予返还定金”,那么也会因为没有实际支付定金,因此不会没收您的定金,也不能再向您请求支付定金。打的欠条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与履行欠条上所载金额。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房屋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费,则要看居间合同上约定的中介公司的义务了。如果中介公司的义务是买卖双方签订并履行合同,则因为合同根本不能履行,中介公司不能向您请求支付服务费;如果中介公司的义务只是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不管实际履行与否均不影响收取居间服务费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是可以请求您继续支付该项费用的。
  •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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