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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两间商铺,委托市场管理部代租,为三年期。房租由市场部支付。(2013-12.31--2016-12.31)第一年5万,第二年5万,第三年6万。第一第二年房租已经支付。其中(第二年市场管理部把一个租户的房子出售了,为了安置租户把我的房子免费租两年)。现第三年市场管理部说没有钱缓缓,到了年前说,没钱,不想租了,又过年搬家不好(市场部已和他说好,用空闲的门面安置),给了一万多的酒,说16年五月份之前搬走。到了五月他们都同意五月6号搬,可早上又扯皮,说是市场找的房子位置不好。合同不到期,还说要报警。我杂收回我的商铺啊

其他 2016-05-06 15: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市场管理部在这当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什么,为什么市场部把一个租户的房子出售了,而且为什么您答应免费租两年的条件呢,您能够跟我详细说说嘛
    【追问】开发商把市场交给他们管理。(有一部分房子没有卖完)商铺是我们租给市场,市场在租给别人,(免租也是他们之间的协议。)房租每年是市给的,去年都给的怪好
    【回答】您好,虽然三方进行过协商,但是没有变更原有的合同,请问是否有别的证据证明合同进行了变更,如果没有的话,估计还是得以原来的合同为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由于您是与市场管理部签订的合同,如果市场管理部由于租户的原因没能向您承担给付房租的义务的话,则他是违约的,您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而市场管理部与租户之间的问题则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 您好!如果对方已经同意搬走了,是否有签订相关合同?或者证据证明?
    【追问】没有,三方见面协调的
  • 请问您是和谁签订的合同?
    【追问】我们和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又跟租户签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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