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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规定离职需要提前申请,从递交辞职信之日起计三个月之后离职无论是否得到经理的批准都属于合法离职或者虽然不足三个月,但是得到经理的正式书面批准也视为合法离职。但是递交辞职信后经理说公司流程是需要我三个月之后走。。但是我想尽快走怕公司不给发工资。。公司每个月都没有给我们发全勤说是满两年以后发。。提前走会不会拿不到应有工资和全勤?我能半个月就走么?

其他 2016-05-07 2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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