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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5月在一化工厂上班,当年未缴保险未签合同。2010年签了合同,但保险于2010年9月才开始缴纳,今年至今仍未签合同,我于今年2月23日打报告辞职,但不批,让我还要再干一个月,我不想干了,就没去上班,厂里说不上班1月2月工资都不发。如果我错了我该怎么办,厂里的做法对吗?(2009年5月-8月上四班,2009年8月-9月上二班,2009年9月-2010年10月上三班,2010年10月-2011年2月9日上四班,2011年2月10日开始上三班。二班每天上十二小时,三班每天上八小时,都没有休息天,四班上六天休二天,三班的加班费是基本工资乘25%,如果请病假一天扣工资总额的5%,事假一天扣工资总额的10%)

其他 2011-03-07 1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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