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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村集体滩涂是有史以来都是集体以村委会管理;在2000年开始被个人侵占为自己所有;面积在1500亩,有500亩还办理所有权;使用权,当时未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没有承包程序,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其他 2011-03-07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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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可以被侵犯,这是法律准则。但居然办了所有权、使用权,就不是国家】、集体的了。是否违背法律程序,要看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他们怎么有利于他们自己,他们就使用什么程序,这不行,建议你向上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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