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借给开发商几笔款。07年起诉开发商。开发商不满。觉得面子过不去。反诉我们。事情是这样,借款一般都是存在开发商一个存折上,因大额5万以上取款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当时又是给开发商开车。存款是我们存。取款是他委托取。都是我们签字。现在他先让公安按侵权。不成立。得到一取款复印件。到宛城区立一假案。理由是不当得利侵权纠纷。是在红尼3湾。但我们在七里园请问不当得利。和侵权是否一个法律概念。请求帮助、谢谢

其他 2011-03-07 15: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