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租用了出租方的闲置空地,然后我在闲置空地上搭那移地房,合同注明出租方有权收取每月3元每平方的闲置地租金,租凭期间地上附着物属于我的。后来出租方见我投下大量资金,租期到拒不收租金,造成我被违约,然后说我违约不交租,说如果收就要提加租金70%,最后把我的建筑物围起来锁上了,令我无法经营。请问在这段期间的租金承租方有权收取吗,我有权主张赔偿吗?(租金是年缴的)

其他 2016-05-10 20: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