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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通过中介公司,在1月4日和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且给5万块押金给我们,约定在45个工作日把合同履行完,签完后没几天就和中介去担保公司签赎楼合同,这中间中介一直说很快可以办好,结果上周末(3月4日)告诉我客户因为之前没交社保,后面才补交的,不能贷款,要求我们退回押金,不知道怎么处理,请帮忙指教,谢谢! [广东 - 深圳]投拆 问题补充: 合同是深圳二手房正规合同,在里面第11条明确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应该按总房款的20%赔偿,我们总房价是200万,现在约定的45天已经过了,是否可以叫他们按这个数去赔偿,因为现在深圳因为社保不能贷款的时间据我所知是3月3日,不知道是否准确。。,而且在1月我们签合同时候,很多中介都在看房,就是收到定金后,我们才停止看房,结果现在买房却提出因没在深圳交社保而不能贷款,不知道下面怎么处理,如果打官司,我们应该要求什么?有多少胜率?谢谢!

诉讼 2011-03-08 1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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