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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做会计,公司也比较大然后要提供本地人担保。我帮他做担保,签了担保书以后出事了担保书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调解 2018-04-16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
  •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公司的动产如果要为个人提供担保,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经同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如果真的要公证,对合同书进行公证也可以;要对担保行为公证,只要到合同鉴定地的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  以担保公司为例 合法成立的担保公司,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如果是自己本身的问题,政府不会管的。  担保公司出事后,政府只能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作赔偿处理,不负责刚性兑付。目前担保公司均是自负亏损,政府不会为其倒台而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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