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东莞东城区一家民营企业上班,2016年1月10日入职的,在这之前公司一直未让签劳动合同,直至2016年5月12日才要求签劳动合同,我每个月工资3500,公司没买各项保险,国家法定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无三倍和双倍工资,每天工作12个小时,转班每天工作18个小时。我想问现在签了合同以后离职能索要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和一直没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吗?我有工作证,工资条的照片,工作服作为我与公司有关的证据。

其他 2016-05-13 10: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