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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约定,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是1200,公司包中餐,我做了21天,就辞职了,在结算工资时,公司把我每天的午餐费扣了,每天3.5元,还扣了公司损失费/培训费:工资的百分之十,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样要回被扣的钱?

其他 2011-03-19 2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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