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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在广东中山进公司一年多了,劳动合同是按1510签的,实际的底薪是3500,加班费是按1510的计算,1510/21.75/8×1.5,2,3。请假的底薪是按3500计算,请事假3500/21×事假天数,请病假3500/21×病假天数×50%,请问这样计算是否合法,谢谢!!

其他 2016-05-15 21: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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