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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有一住房,无父母,无子女,有兄弟姐妹,女方婚前有一住房,有子女,男方和女方再婚后,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请问如果男方女方百年后,没有遗嘱,财产怎样分配怎样继承?

离婚 2016-05-18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如果双方的房屋都是各自婚前个人财产,男方过世后房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因他无父母子女,所以房产又配偶继承。女方过世后其房产也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我们可以约时间详谈 .........................
  • 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双方的房屋都是各自婚前个人财产,男方过世后房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因他无父母子女,所以房产又配偶继承。女方过世后其房产也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我们可以约时间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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