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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前让亲戚帮忙把老家的商品房挂在中介出售,3月份有买家想买房子,和我家亲戚,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是我本人,我家亲戚代签的,没有我的委托协议,但是跟我打电话说了的,买房交了2万定金给我亲戚,约定违约双倍退还,然后中介又收了我亲亲戚1万押金,实际在我亲戚手里只有1万现金,现在我不想出售房产了,卖方要我双倍赔付定金,要我退他4万元钱,中介也要我承担中介费9000元,请问我拒绝追认我亲戚代签的合同,违约责任我需要承担吗?现在房子不卖了,我亲戚是代签人,他会承担什么责任呢?是违约责任吗,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吗?我拒绝追认合同,合同是否无效,无效合同还有违约责任吗?房屋未成交,中介是否能收中介费呢?

其他 2016-05-16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违约方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虽然您亲戚是无权处分的,但是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打算卖房的话,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房屋未成交,中介还是需要根据规定收取费用的,如有不了解的,欢迎来电咨询
  • 亲戚代签合同,应当有你本人的亲自授权,从你所述来看,虽然没有,但整个过程中有资金往来,有电话联系,中介手中应当也有你房屋的所有权证,想否认代理关系有难度。这是民事纠纷,将来有人追责,则你亲戚最多承担的也是民事责任。中介的费用是否该交要看与中介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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