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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转让了一家店铺转让费用12.5万元,由于上家原因导致今年4月才注销营业执照,凑巧的是今年4月顺德大良地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到居委会开商铺证明,而我转让的店铺属于民用住宅,无法商用。相当我现在转让了无法使用的店铺。和房东谈了很久,他现在认为完全不关他事,解除租铺合同我给他的押金他也不愿意偿还。

其他 2016-05-16 20: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时房东同意你转租,你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的
  •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的,如有需要可联系本人
    【追问】除了退还押金,能告他赔偿损失吗?现在我无由要亏损那么多转让费用。因为他的房子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才导致我要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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