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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了生了个儿子两岁了,男方要赶女方走,孩子又不给女方。女方想要回孩子。有可能吗

行政诉讼 2016-05-17 1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 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两岁的孩子,女方争到抚养权的机会很大。如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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