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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婚姻是段没有爱情的婚姻,虽然在一起生活的十年.但是都是一种痛苦的生活..故此我提出了离婚,可男方现在要我支付7.5万的离婚费(也就是财产费用) 由于在这十年中他、我的父母、我一起修建的房子现在他要要回他的那份。房子的现金价值估计在15万,可我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请问律师这是不是就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了呢?况且现在9岁的女儿、年过6旬父母他们以后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来承担。请问律师现在要求离婚他要求的这笔费用是合理的吗?

调解 2011-03-10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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