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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7月底在河南开封大广高速上跟郑州公路局下面的一个公司签定通信工程劳务合同,在此之前我在其它两个标段正在施工(06年5月签的合同),由于当时业主对工期要求比较紧,所以他们主动找我签定这个合同,并且保证我在施工过程中给我提供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我购买原材料和支付民工工资,而他们并没有兑现他们的承诺,我只好把从其他两个标段拿的工程款来购买和支付他们标段所需要的原材料和民工工资,直到06年11月中旬完工,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且保质期也早过了,可他们一直没有给钱,保质金没给不说,连我应该拿的劳务费还有几十万没给,找他们要了多少次都没有结果,因为他们那个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搞亏了,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才能要回我的劳务费.

其他 2009-01-17 12: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属于合同关系,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合同是否约定支付的期限?如有约定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你应在2年的时效主张权利!关键是时效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只有起诉,尽量保全相应的财产!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咨询武汉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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