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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玩,后来喝醉了。酒吧员工送我们去开房睡觉,然后他们走了!没多久一个男的带着另一个男的来找我们,说给我们送水喝!于是开了门给他们进来。另一个男就躺在我身边慢慢开始动手脚,强奸了我。现在被酒吧公司管理人抓住了,公司说不要报警,报警会把事情闹大,要私聊处置赔偿精神损失费,我要求赔偿3万!对方便做不到。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2-04 11: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在律师帮助下制定方案、准备证据,并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n像这种情况,应该情节比较恶劣,会从重处罚吧。
  • 遭到强奸以后应当要在24小时之内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你只要拿出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强奸你,嫌疑人承认与否不是问题,按照国家法律只要证据链吻合即便是0口供依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当然 你是可以报警的,他刚出来时间不长,未超过5年,他还属于累犯,加重处罚的。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为好,以后的证据难以取得
  • 这种事情最好报警,如果过了时间是不好追究对方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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