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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企业管理公司应聘一个文员的职位,应聘成功只能要求签合同,合同的内容与他们所描述的差异很大,我当时提出疑问,给我的解释是临时合同,形式主义,不属于我的职责范畴,于是我就签了。然后要求统一服装,交500服装费,满一个月可以报销,后来参加岗前培训,发现工作内容不是他所说的那样,而是依照合同上的,我提出辞职,并像他要所有费用,他说试用期3个月,3个月过后会把所有费用打我卡里,然后给我一个辞职申请单,请问他这种说法合法吗?他们真的会报销吗?

其他 2016-05-19 17: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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