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婚先育我一直在男方家住,女儿生孩子的费用都是男方出的,南方和我都选择分手,可是男方父母要要回孩子怎么办,我舍不得孩子,

离婚 2016-05-23 16: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 你好 抚育权的归属 可以双方协商 一旦协商不成 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 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 你好,可以提起抚养权的诉讼,具体建议来电咨询。
  •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可就孩子的抚养权打官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