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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打工者。在亲戚的店面工作,店面的法人是亲戚。后来他建了厂子,由他儿是法人,让我当名义的股东。我未参与厂里的任何工作,也没有任何的收益分红。后来厂里通过地皮和厂房向银行申请了贷款,我也有签字。现在资不抵债还不上,请问我有什么责任?还有就是店面和厂子两边互相担保向借贷公司借款,最后还不上跟我有没有关系?谢谢!

其他 2016-05-21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既然你是单位的股东之一,如果将来债务人和单位均无法承担还款责任的话,那么你也是极有可能被要求还款的。律师在此提醒你,一定要仔细审阅由你签字的文件。
    【追问】谢谢!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一般是民事责任吗?如果债务人涉及到刑事责任,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谢谢!
  • 谨慎处理..
    【追问】法院起诉,我有什么责任?
    【回答】你好!具体电话联系.
  • 存在风险的。
    【追问】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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