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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以理由说工作不合格要求说要辞退我,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又没买社保,节假日不放假,又没补贴,工作了四年,就说辞退我,就补贴一个月的工资,叫我走人,获得赔偿吗?

其他 2016-05-22 16: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追问】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说,比如说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等等理由说,只能有一个月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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