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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6年前我家门口的一抉田是同村李某的耕种田地,当时对方说他的田在我家门前会有我家的垃圾丟入,提出要求与我家互换面积相当的田地,当时只有口头协议,也没有说明交换期限,我家就把一块相近距离的田地换给他。之后我家一直耕种家门口地那块田地,他也耕种我家换过去的那块田地,众人皆知,一直也相安无事。但现在对方说要回我家门前的那块田地,我家也不答应归还。请问我家是否有权不还给对方?敬请解答。

其他 2016-05-31 22: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同一集体成员互换承包地应当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备案,你们只是私下互换没有备案,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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