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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在签订合同之前让交了一个月房租做完定金,在交定金的时候再三的问过他都有哪些收费项目,但是他说没有,并且给写的收据中也没有提到有费用,然后第二天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多出来每个月要多收额外的固定费用,并且说不签合同定金一分不退,最后无奈签了合同,合同中有一条规定说必须住满1年否则要扣除全部押金还要再给她交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我想知道这样的内容有法律效益么?

其他 2016-05-23 23:3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 你好。需要证明自己是被迫的
    【追问】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他给了我一个收据,上面只写了两个收费项,而且还写了必须要签合同,否则定金一分不退,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就多出来一项收费,这算被强迫么
    【回答】你能证明你说的这些就可以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除非证明是被迫的,否则有效。。
    【追问】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他给了我一个收据,上面只写了两个收费项,而且还写了必须要签合同,否则定金一分不退,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就多出来一项收费,这算被强迫么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这要看具体的合同
  • 你好.需要证明自己是被迫的
    【追问】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他给了我一个收据,上面只写了两个收费项,而且还写了必须要签合同,否则定金一分不退,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就多出来一项收费,这算被强迫么
  •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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